太陽已經升起兩竹竿子那麼高了,冇有一絲的風,纏繞在林間樹梢處的薄霧剛剛散儘,空氣中瀰漫著潮熱的氣息。
炎炎夏日裡這種既悶且熱的天氣讓賴慕布很不適應,早不知出了幾身的汗水。前胸後背的熱汗順著身體流淌,把貼身的阻箭綢布浸的透了,裹在身上好像生了一層密不透風的殼子,滑滑膩膩的好不難受。
“這天氣,真是見鬼了。”赫赫阿哈掏出一方軟皮子,十分殷勤百分恭順的遞到賴慕布手中:“主子,瞧您熱的,擦擦汗吧。要不先把甲卸了涼快涼快也好……”
接過那方軟皮子把臉上、頸下的汗水擦了擦,賴慕布笑道:“你跟著我這麼多年了,怎麼還不是不知道規矩?若是被我們的勇士看到了,豈不是要笑我?”
行軍的時候可以把甲冑卸下來輕裝前進,但這是在敵境之內,必須隨時做好戰鬥準備,不到紮營之地不可卸甲,這是軍規。
“奴纔可不曉得什麼軍規不軍規的,隻知道伺候好主子纔是天大的事情。”赫赫阿哈的臉上帶著明顯的諛笑表情:“四下裡都是主子的家丁,就算卸了甲旁人也是看不到的。”
“若有突發敵情,豈不是還要披甲?”
赫赫阿哈的媚笑愈發明顯:“主子神勇無敵,誰敢過來送死?這兩個多月以來,奴才親眼見主子攻城略地所向披靡,便如戰神一般。那些個漢兒聽了主子的名號,也就隻有聞風而逃的份兒了……”
明明知道這是拍馬屁的阿諛之詞,但賴慕布還是很受用,用馬鞭輕輕的拍打著赫赫阿哈那烏青的腦殼,哈哈大笑道:“真是個體貼的好奴才,難得你還有這份孝心,便聽你一回吧。”
聽了這話,赫赫阿哈趕緊過來,笑嘻嘻的幫著賴慕布祛除了身上的重甲,僅穿了件子貼身的輕衣,煩躁悶熱頓去俄頃之間就涼爽了許多。
赫赫是很常見的老滿洲姓氏,也做赫赤。至於阿哈二字,則不是他的名號,而是滿語當中“奴才”的意思。
在漢人的心目中,在姓氏之後冠上“奴才”這倆字做後綴,絕對是莫大的侮辱,若有人敢這樣稱呼他人,肯定會當場拔刀相鬥。但赫赫阿哈卻絲毫都不覺得這個稱呼是一種恥辱,反而認為這是一種榮耀和地位的象征。
作為愛新覺羅氏家生的包衣奴才,赫赫氏依附愛新覺羅家族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幾十年前,是早早就入了旗籍的。包衣奴才就是家主的奴隸,但卻是一種比較高級的奴隸,還兼著一部分家丁的職能。因為忠誠可靠,深得主子信賴,光是賞給他的奴隸就有十幾個之多。伺候完了主子回到家裡之後,照樣過著吆五喝六呼奴喝婢的生活,也可以過一過當主子的癮。
赫赫阿哈貼身伺候賴慕布已經幾十年了,還把自己的兩個女兒送給主子做媵妾,愈發的得到了主子的恩寵和信任。
替賴慕布扛著沉重的鎧甲,赫赫阿哈卻完全是一副甘之如飴的表情,那份阿諛奉承的媚態更是足尺加三:“這次入關,主子連戰連捷,打出了大大的名號,回去之後複了貝勒的爵位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,便是加個親王銜也是有可能的……”
“滿口胡言亂語!”雖然麵子上做出一副佯怒的樣子,訓斥著赫赫阿哈:“這種事情,也是你能胡說八道的麼?再敢亂講,當心吃鞭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