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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案件霸淩少女連環殺人案 第13章

我們衝上去的時候,她已經說不出話來,喉嚨裡發出「咕咕」的聲音。

兩條鮮活的生命,就這麼在我麵前消失。

被送上救護車的時候,小林的意識已經渙散。

她和小劉被放在同一輛救護車上,小林的頭歪向小劉的方向。

她看向小劉的眼神中,有著我迄今為止都不明白的複雜情感。

最終,到達醫院後,兩人就被醫生宣佈了死亡。

她們死亡的訊息,也被小王等人得知。

這個訊息對她們的打擊非常大,我親眼看到了小王的崩潰。

顯然,死亡對於一群十幾歲的孩子來說,還是太過沉重了。

之後的幾天,她們都在接受心理治療,直到臨近開學的時候,治療才初見成效。

心理醫生和我說,她們受到的心理創傷,可能這輩子都無法治好了。

死亡擊破了他們最後一層心理防線。

19.

這起案子的宣判結果是:

小林因涉嫌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,且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,判處無期徒刑。

但因小林已經死亡,則不予執行。

這件事情就這麼結束,案件發展到這個地步,每一個參與辦案的警員都非常愧疚。

那些日子,整個警局的氣氛都非常壓抑。

我們總結了這個案件中的全部教訓。

如果學校的介入可以更加強勢,老師給出更好的引導,他們不會這樣!

如果家庭的關愛更多一些,也許他們性格中的偏激也不會形成。

如果警方的態度更強硬一些,哪怕是動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,可能也不會釀成慘劇。

當然,歸根結底,還是這些孩子的本性中,有著惡的成分。

他們希望通過暴力的手段來轉移自己的不幸,纔會釀成惡果。

我相信這樣的人不會是少數。

所以,在我的提議下,我們縣的學校和警局形成了良好的合作。

每個學期都會給學生開展普法教育。

法律並不一定能保護到每個人,法律也不是為了激發人性中的善。

法律隻是為了讓你在遇到生來即惡的人的時候,能保護好你自己。

也是這件事發生後不久,我國的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也在進一步的完善。

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犯罪這一方麵,進行了針對性的強化。

我們總說,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。

這個案子,就是最好的告誡。

關注未成年人的成長,是每個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與義務。

番外

幾年以後,我又遇到了小王。

那時候的小王,已經走出了心理陰影。

她的確不是個好人,但法律給了她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她和我聊天的時候,說起了當年的這宗案子。

她說現在的她其實明白了當時小林的心情。

原本還是在14週歲這個門檻。

小林選擇下手的日子,是她即將14週歲的時候。

可是小劉離開了縣城,她找不到最後想要報複的人。

本來她是不想殺小劉的,但因為找到小劉的時候,她已經14週歲。

如果她動手,法律會追究她的責任。

可是不動手,她內心裡的苦悶永遠無法發泄出來。

所以,與其因為傷害小劉,而選擇在暗無天日的牢房裡度日。

那不如直接殺掉小劉,然後選擇自殺。

對小林來說,她其實並不怕死。

人生已經足夠糟糕,還提什麼未來嗎?

她看向小劉那複雜的眼神,可能就是責怪小劉,為什麼永遠做事都那麼不合時宜。

也或許,殺掉小劉以後,她也能釋懷了小劉做的事情。

番外2

小劉的死亡給她母親帶來的傷痛也持續了很多年。

甚至小劉的弟弟上學的時候,也被強行要求了走讀。

和她談起小劉的時候,小劉的母親哭的很傷心。

她說小劉考試的成績其實很好,小劉也興奮的告訴她,以後就可以離開這個城市了。

小劉對未來充滿了期待,期許著隻要離開這座城,就能有一個新的開始。

就差那麼幾天,她就等到了她想要的未來。

我覺得,小林之所以那麼執著於殺掉小劉。

大概也是因為小劉完成了她無法完成的夢想。

這種妒忌的心理,讓小林始終走不出自己給自己設置的怪圈。

所以她寧願自己也去死,都要讓小劉死在自己麵前。

事後我也瞭解到,這和小林媽媽的教育也有關係。

小林的成績出來以後,小林媽媽說過讓她複讀的事情。

指責她這樣的成績,丟了家裡人的臉。

親情比不過成績,可能纔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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